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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胡商的社会地位考察

摘要:唐人对胡商的态度是复杂而矛盾的,既认可、鼓励和保护胡人来华经商,又在政治文化、社会层面排斥、歧视胡人。在这种背景下,胡商在唐时的社会地位虽然较之前代有很大的提升,但仍未脱离时代限制二发生根本性改变。胡商社会地位的提升与唐代开放的民族政策、繁荣的商业环境、兼容并包的文化背景、稳定的社会秩序密切相关。

在唐代广袤的中原大地,不时能见到异族的身影穿梭于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他们来自波斯、大食、西域、回鹘、南越等异域,也有来自边疆的少数民族。唐代统称此类人等为胡人。来华的胡人,人数众多,身份各异,有破落流亡的王侯、各国质子、来访的各种使节,也有逐利而来的商人、传法的僧侣、乐工、艺伎、昆仑奴以及一般游客,他们在中原大地的舞台上尽情的展示异族的风采,绘成了大唐帝国一道独特亮丽的风景线。

在这些胡人当中,以来华经商的人员最多。这些来唐从事商业活动的诸国诸族人,唐时称之为“胡商”、“商胡”、“贾胡”或“蕃客”。对于唐代社会的这一特殊的商业团体,这一独特的社会阶层,已经引起了史学界和文学界同人的广泛关注。

一、 唐代政府对胡商的态度

有唐一代,政府对胡商来华经商基本持认可的态度。早在贞观四年,西域诸国咸欲因文泰遣使入贡,魏征认为倘若允许外国和外族人员来唐经商,会促进唐代商业的发展,但是若给予外来人员过高的待遇,则会损害国家的利益。魏征的思想基本代表了唐初政府对待胡商的基本态度。

在唐代政府肯定胡人来华经商之后,还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吸引、鼓励和保护胡人在华经商。一方面,唐政府尽力为胡商提供方便,并保护其正常的贸易活动。例如,唐政府不但开放与周边少数民族和西域等地的交通路线,而且首次在广州设置市舶使,管理外国船舶及外商一切商务。又在广州设有蕃坊,坊设蕃长、都蕃长,管理胡商事物。都蕃长和蕃长由胡商自己推举,经唐政府任命。蕃长除了管理胡商事务外,还协助唐政府招徕外商。除了广州,唐政府在各大港口城市也设蕃坊供外国人居住。如长安、楚州、扬州、洛阳、登州等地设有新罗馆、渤海馆、蕃坊等,专门接待少数民族商人和外商。其中登州“城南街东有新罗馆、渤海馆”。一般城市也大都设有邸店,专门办理存货、交易和接待客商十五。另一方面,唐政府还通过降低关税的措施吸引外商来华经商,许多地方政府官员,也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招商,帮助胡人建立商铺,划出独立的胡人商业经营区域。至于设立专门的胡人商业区,长安最为突出。长安是唐代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近二百万,许多中外商人云集,兴贩毛衣。长安的东西两市是繁荣的商业区,东市有二百二十个行业,邸(货栈)、肆(店铺)鳞次栉比。这些都说明,唐政府对胡商是相当重视和认可的,并为其在华经商大开方便之门。

二、 唐代民众对胡商的认识

应该说,面对大量的胡商涌入中国,唐人的心情是极为复杂和矛盾的。一方面,胡商的大量来华,其足迹遍至城乡乡村,内地边疆,为唐人带来了异族、异域的特产,如胡马、香料、药材、珠宝、胡食,带走了大量的丝绸、瓷器,繁荣了唐代的商品经济和边境贸易,丰富了唐人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促进了唐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族的融合,也给普通民众带来无穷无尽的利益,唐代民众对胡商也持认可的态度,对胡商也有较多的赞扬和肯定。

另一方面,面对大量的异族、异域人涌向中原,也势必给唐人的正常生活带来相当大的冲击。唐人在羡慕和肯定胡商的同时,也对湖上有较多的非议。因为此时,唐帝国仍以正统自居,在政治上、文化上排斥胡人,在胡商包括外国商人和中国少数民族商人面前,唐时汉族人常常有一种民族优越感和文化优越感,视其为“蛮化未开智也”,称外域、外族为胡人,甚至将胡人比作野狐,胡人自身也不时流露出自卑心理。因此,他们虽然认可胡人在华经商,但是又在心理藐视他们。同时,由于唐代社会“胡风”浓厚,社会上曾一度出现“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的“胡化”浪潮,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受到胡风的浸染,包括服饰、饮食、宫室、乐舞、绘画、宗教、游乐等诸多方面。在整个社会逐渐沾染“胡化”的同时,唐人逐渐认识到这种“胡化”对人们生产生活的影响和对中原主导文化的冲击与破坏。唐代末年,农民起义不断,政府财政吃紧,田令孜不得不借京外富户及胡商的货财,遂“强夺波斯之宝贝,抑取茶店之珍珠,浑取柜坊,全城搬运”。在生活中的危难时刻,首先想到需抛弃的也是胡商,这些都说明当时的胡商受到一定的歧视和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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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唐代胡商的社会地位

已有研究表明,唐中后期以后商人地位较之前代有明显的提高,主要表现为传统的“市农工商”划分开始松动,政府扶持商人、商业的政策开始出现,在意识形态领域内商人已受到正面宣传,民间对商人态度也发生转变,认可商人的权益,同时,经济势力膨胀,获得一定的文化教育权利,并向政治渗透,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入仕做官或出钱买官,在日常生活方面与庶民平等等方面。但同时,也应认识到唐代商人社会地位的演变并没有超越封建时代,其社会地位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质变,轻商思想在社会上仍居于主要地位。

在这种大的背景下,尽管唐人对胡商的态度是矛盾的、复杂的,但整体而言,胡商在华的社会地位也势必随着商人阶层社会地位的提高而有所提高,也随着社会上轻商思想的根深蒂固存在对胡商一定的歧视。通过以下几点可以说明胡商在唐时的社会地位较之前代有很大提升。

第一,胡商在华经营相当自由,受到的束缚相对较少。通过上文可以看出,唐代政府和民众基本上是认可胡人在华经商的,并为他们提供不少的优惠和鼓励政策,胡商的正常经营行为相对自由,其经营的领域和范围很广,也很少受到人为的干预。即使存在部分损害、打击胡商利益的行为,也是仅存于社会动荡的时期或危机时刻,属于特殊范畴。在整个大唐社会,胡商的利益基本上能够得到保护。

第二,胡商在华有一定的经济上优势。胡商在华,经营珠宝,或者对为对外贸易,往往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在经济上处于优势地位,这也是其社会地位提升的重要表现。

第三,在政治上,胡商也拥有一定的权势。他们以雄厚的财力,交结王公百官甚至皇帝,以求得政治经济上的特权和厚利。胡人将领在唐代,尤其是唐中后期十分普遍,在社会上也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四,胡商能够为了维护个人的正当权益而奋起斗争。唐代胡商人数众多,仅安史之乱后,他们经常与唐代地方政府发生冲突,敢于反抗,他们并非由于外来而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

综上所述,唐代胡商的社会地位较之前代有很大的提高,在政治、经济、社会领域都有充分的反映。

四、唐代胡商社会地位提高的因素

唐代胡商社会地位的提高除了上述与唐政府对胡商的认可,积极、有效的扶商政策和唐代商人阶层社会地位整体提高等因素有关,同时也与唐代开放的民族政策、繁荣的商业环境、兼容并包的文化背景、稳定的社会秩序密切相关,当然也与沪上阶层的主观努力有关。

首先,开放的民族政策是唐代胡商社会地位提高的基础。唐代的民族政策较之前代和后代最为开放。唐代自高祖、太宗始,就采取了一系列民族怀柔政策,陆续在周过各民族地区设立了800多个府、州,这些州府的都督和刺使,均由少数民族酋长担任。同时任用大量的少数民族将领,开放与周边少数民族和西域等地的交通路线,方便了大量外商的来华。唐政府还通过和亲政策与外族外邦交好,与外域进行积极的互市贸易和经贸往来。这种积极地民族政策和对外政策为胡商的大量来华和在华社会地位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其次,商品经济繁荣为胡商阶层社会地位的提高提供了契机。大唐帝国正好处于封建经济高度繁荣阶段,当时出现了一些国际性的大都市,如长安河洛阳,东南的扬州,南方的广州,商业经济都充满活力。广州、洛阳等大都市商业繁荣,气象不凡,一些中小城市商品经济也很发达。大唐商品经济繁荣,商业发达,行业分工极细,市场管理规范,法令严明,经营商业有安全保障,这些也为胡商社会地位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再次,兼容并包的文化背景为胡商社会地位的提高提供了有益的文化氛围。唐代的文化是一个兼容并包的文化类型,对外来的文化不是盲目的抵制,而是有选择地吸收和改造。外来文化给唐代社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的同时,唐代的胡化是与胡人的汉化相互交融的并行过程。胡商通过儒家文化的熏陶,已逐渐融入的汉民族社会,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基本符合儒家所倡导的礼仪规范,使得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得到了认可。这种文化上的包容性为胡商社会地位的提高提供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综之,唐代胡商阶层的社会地位在唐代开放的民族政策、繁荣的商品经济、稳定的社会环境等大的社会形势下较之前代有很大的提高,但是这种提高还是有一定限度,在唐代正统思想、大国自居思想和轻商思想影响下,社会上也出现了歧视、排斥、打击胡商的现象。可以说,胡商正是在这种既认可又歧视的社会背景下,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文化,也给唐代社会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